重庆公积金在成都贷款购买一手房条件

举报 2022-11-18 05:30 编号:136404

导语 重庆与成都公积金已经实现互认,贷款购买一手房需要满足未满法定退休年龄,异地公积金中心中心缴存职工,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等条件。

申请条件
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,即男性未满60周岁、女性未满55周岁;

(二)具有有效身份证件,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;

(三)申请贷款时,已按下述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:

重庆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,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;

(四)无公积金贷款余额(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余额);

(五)具有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,且为买受人;

(六)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,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;

(七)有较稳定经济收入,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,个人信用良好;

(八)能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;

(九)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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