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

举报 2024-10-03 18:22 编号:136272

导语 扬州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、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,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。

(一)补贴申领须满足哪些条件?

答:1、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;

2、在扬州市市区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
(二)补贴标准是多少,补贴期限多长?

答:1、补贴标准: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50%补贴;

2、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3年,3年期满后仍未能稳定就业的,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期限一次性延长,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,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。

(三)补贴如何申领,须携带哪些材料?

答:3、6、9、12月1-10日之间,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省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或常住地所在社区(村)、街道(乡镇)人社窗口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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